一
该书提出了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概念,并对二者的辩证关系进行了创新性研究。
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深邃理论思考,贯穿中国经济改革40多年实践的全过程。对二者关系的认识最初体现在对计划与市场的讨论中。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邓小平同志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深刻思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思想渊薮。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定义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政府积极作用,已经成为坚持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共识。
该书从经济学经典概念“资源配置”入手,创造性地提出“资源生成”的新概念,认为资源配置中存在“资源生成”领域,进而由“资源生成”提出“生成性资源”的概念,城市基础设施资源等是“生成性资源”的代表,地方政府是“生成性资源”领域的竞争主体。
书中将“生成性资源”分成三类:与产业发展相对应的资源,属于“可经营性资源”;与社会民生相对应的资源,属于“非经营性资源”;与城市基础建设相对应的资源,属于“准经营性资源”,包括硬件公共设施、软件公共设施,以及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城乡基础设施、逐步开发建设的智能城市系列工程等。
基于上述划分,该书提出了地方政府相对应的不同职能。对于“可经营性资源”,地方政府应当做好规划、引导和扶持工作,实行调节、监督和管理;对于“准经营性资源”,地方政府可以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运营,参与市场竞争;对“非经营性资源”,即公共物品或公益事业,地方政府有责任进行“社会保障、基本托底、公平公正、有效提升”的宏观调控与管理。
由此,该书提出了现代市场经济竞争的“双重主体”理论——产业经济的竞争,以企业作为主体;城市经济的竞争,以地方政府作为主体,这一竞争仅限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领域,其目的主要在于优化城市资源,提高城市经济效率。
在对地方政府职能和市场竞争主体进行上述划分的基础上,书中提出了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的观点:一方面,市场在产业经济、城市经济的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规律对产业经济、城市经济中的市场竞争起根本性作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既是城市经济的竞争主体,遵循市场规律推动区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同时又对当地的产业经济实施规划、引导、扶持、监督、管理等职能,对民生经济发挥保障、托底、提升的作用。